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6165金沙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MAHB2020-ZB02-F-00-0001
2、采购项目名称:6165金沙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3、磋商内容:食堂经营权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将终止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独立账户证明、机构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上述所有证照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相符);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一例托管或承包不少于3000人餐饮规模的学校食堂或国家机关食堂或企业食堂的成功案例;
5、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不少于3人,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健康证明。
6、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在资格审查中,若发现供应商在原经营单位有食品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则按废标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文件的获取:
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报名时请提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近一年(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是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资信证明;
3.3、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3.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类似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3.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3.7、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2楼)。
六、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七、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6165金沙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路东二路5号
联 系 人:李处长
电 话:027-8715632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2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9945013705
十、其他要求:
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标书发放结束的第二天上午10:00(即2020年6月10日上午10:00)到学校进行现场踏勘,并由学校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确认函由学校统一版本格式,供应商只需携带授权书即可)。